11月23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中部片区交流推进会在南宁召开,广西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钟德超出席会议并致辞,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创建指导处处长杨洪涛主持会议。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8个省创建活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员以及有关专家等参加会议。
钟德超指出,广西作为欠发达、后发展地区,优质耕地资源稀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陆续召开了全区耕地保护暨盘活存量土地工作会议、全区不动产登记工作会议、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现场会等会议,建立了自治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针对近五年平均供地率未达60%的市县严格实施了用地管理“双暂停”措施,开展了闲置土地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持续有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钟德超指出,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过程中,广西共有19个县(市、区)获得模范县称号,也涌现出了一批节约集约典型,如容县“工业房地产”、陆川县“九州江综合整治”、平果县“采矿临时用地”等。在今年国务院大督查中,平果县采矿临时用地制度创新作为破解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难题的典型,获得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专刊通报表扬。他表示,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是一项宏大又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希望学习借鉴各兄弟省份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广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走出一条符合我区实际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会上,各省(区)交流了近期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举措、经验和成效,提出了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推进新一周期创建活动的意见建议,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最新要求,提出了修订完善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和评选考核办法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