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局)、税务局、房产局: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对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障广大群众财产权利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群众负担、提高便民利民水平,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327号),现就进一步加强部门衔接,落实自治区“一事通办”改革,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业务“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民为目的,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业务“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次性缴费、一站办结”,从而实现“最多跑一次”。全区所有市、县(区)在2018年底前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受理窗口。紧紧围绕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需求,各市、县在各地政务中心或不动产登记办事场所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和相关纳税申报事项,由综合受理窗口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一次性收取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和纳税申报所需全部材料。各级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管理和税务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落实窗口优化设置方案。
(二)统一申请材料。以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纳税申报等法定和房地产调控政策所需申请材料为基础,同类材料整合归并,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分类制订并统一发布申请材料目录清单,由向多个部门递交多套材料改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递交一套材料。对于主管部门自身产生的,或者能够通过部门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相关证明”等,应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对已经提供过的申请材料或政府部门颁发的证照批文,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由审批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自动核验调用。对暂时不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由综合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并通过扫描等方式传输给其他部门,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三)实行并联办理。整合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和纳税申报业务办理流程,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由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统一收取所需的全部申报材料,根据各部门所需清单将相关材料分别推送至房管、税务部门,纸质材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建档;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别并行办理相关事务,办理结果互认,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并对各自办理的结果及效率承担责任;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实时将办理过程中获取的不动产交易信息和登记信息实时推送给房管部门。并联办理可以将登记、交易、税务部门相关人员整合到同一办公场所办理,也可以通过网络数据连接、办理信息实时交换的方式分别在各自办公场所办理。对于还未完成信息互通共享的地区,要建立信息交换反馈机制,确保各部门信息畅通,反馈交换及时。对办理中需要公示的,由各要求单位分别负责,要大力推行网络公示,以互联网公示为主要渠道,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互联网公示栏目。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税务部门按照各自规定对需要存档的申报材料、审核材料及办理结果等分别进行存档管理。
(四)优化税费收缴。对依法需要缴纳登记相关费用的,在受理环节即时预缴相关费用,或者开通网上支付平台实现网上支付。对依法需要缴纳相关税收的,由窗口受理后将信息送达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纳税。
(五)统一公布时限。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办理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法定时限内制定统一的办理期限标准,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并向社会公示和承诺。2018年底实现企业类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2019年6月前14个市本级实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房屋交易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2020年实现所有类型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其中税收征缴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要分别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推动信息共享。各地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部门要研究制定信息共享方法,升级改造各自信息系统,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尽快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信息实现实时互通共享。对于暂时不具备实时互通共享条件的地区,可按日或周批量进行数据交换或者建立档案信息查询机制。各地要逐步推进与法院、公安、民政、工商、教育以及银行、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单位的信息共享,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推行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电视、宽带等过户的联动办理。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成立由国土资源、住建、税务、政务中心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共同推动业务融合、流程再造和窗口重构,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好“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工作任务。各市要在2018年12月底前将本地区实施计划报送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税务局。
(二)落实资金和场地保障。各地要将窗口设施建设、平台搭建、数据整合、权籍调查、信息互通共享、人员培训等必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要全面落实“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所需的办理窗口及办公场所,做到便民利民。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队伍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增强为民服务理念和能力。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坚决整治为民意识淡薄、违法廉政纪律等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推进力度。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牵头,联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考核,对推进不力、相互推诿,没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和开展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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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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