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吴庆鑫同志的中共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农启智同志的中共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国土资党发〔2018〕47号)
录用杨光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8年9月开始计算);
录用黄雪莲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法规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8年7月开始计算);
录用史文超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8年7月开始计算);
录用何贞举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8年9月开始计算);
录用王宁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8年9月开始计算)。
(桂国土资干〔2018〕31号)
同意王玲同志(女)退休。
(桂国土资干〔2018〕32号)
刘小奎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职务。
(桂国土资干〔2018〕33号)
免去吴庆鑫同志的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北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农启智同志的北海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职务。
(桂国土资干〔2018〕34号)
裴德西同志任北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
(桂国土资干〔2018〕35号)
吴国东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不动产登记局)主任科员。
(桂国土资干〔2018〕36号)
同意聂乐昌同志退休。
(桂国土资干〔2018〕37号)
陈剑平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靳熙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调控和监测处副主任科员。
(桂国土资干〔2018〕38号)
免去傅义华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机关党委调研员职务,退休。
(桂国土资干〔2018〕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