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村群众‘住有所居’的刚性需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但部分地区农村宅基地管理目前仍存在‘批不了’‘管不住’‘退不出’问题,农村群众违法建房问题无序蔓延,导致乡村风貌脏、乱、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陈建军代表建议,结合中央统一部署的宅基地制度改革,用改革的方法和举措,综合施策予以解决。
陈建军代表说,自治区政府2013年印发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对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程序进行系统优化。但农村群众因家庭分户、子女结婚等原因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却无法申请的情况普遍存在,个别地区的宅基地审批甚至处于冻结状态。部分地区农村群众违法建房问题呈失控状态,并普遍存在“一户多宅”情况。
他建议,着眼以疏为先,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统筹指导,以乡镇为单位内部平衡耕地占补,鼓励地方政府提出个性化宅基地保障方式,保障农村群众的合理宅基地需求;着眼严防严管,强化土地执法、村庄基层治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全方位体系;着眼改革推动,探索开展“新宅发证、老宅退出”工作,建立宅基地退出的经济平衡机制;着眼宣传引导,营造宅基地合法合理使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