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然资源局、各探矿权人:
自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以来,我厅结合本部门职责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制定了《广西矿产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内容,拟对黑恶势力以威吓、恐吓、滋扰等方式,阻挠矿山企业合法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等问题开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探矿权人要高度重视,提高对扫黑除恶工作是维护经济持续发展,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的认识,积极配合矿产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二、积极开展排查,请各探矿权人对矿产资源勘查活动中的涉黑涉恶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勘查工作是否受到黑恶势力威胁、恐吓、滋扰;二是对受到黑恶势力威胁、恐吓、滋扰的问题是否上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是否得到妥善处理;三是在探矿活动中是否发现有地方保护伞的行为。其他涉黑涉恶的情况应当也积极反映。
三、请各市局通知辖区内探矿权人及时展开排查工作,并于2019年4月30日上午前填写《矿产资源勘查活动涉黑涉恶问题调查情况表》(详见附件),并由各市自然资源局汇总后于2019年4月30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扫黑除恶整改办公室(可将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kczyshce@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24日
(联系人:潘振贵?? 联系电话:0771-577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