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1年部门决算
二○一二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支决算总表
表二: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1 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 号),广西区国土资源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职责调整和主要职责是:
1.职责调整
(1)将海洋行政管理(含执法监察)职责划给自治区海洋局。
(2)取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3)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强化执法监察责任,加强对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2.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区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执行国家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政策措施。受理群众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指导市、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实施土地用途管理,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城乡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全区在职责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收购等管理办法及全区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和指导工作。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提出土地市场调控措施,规范和监督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和自治区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区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全区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全区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负责地热、矿泉水资源管理。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配套政策。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收益分配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征收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4)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全区国土资源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5)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截止2011年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部门决算的单位有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个,具体如下:
1.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本级
2.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
3.广西机电工业学校
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宣传中心
5.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6.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7.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
8.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9.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支决算总表
????????????????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51557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0.25 |
二、事业收入 |
19919.97 |
……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331.82 |
五、教育 |
3501.52 |
四、其他收入 |
2585.1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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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91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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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 |
14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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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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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1849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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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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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58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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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9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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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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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其他支出 |
29.89 |
本年收入合计 |
74393.93 |
本年支出合计 |
81753.94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结余分配 |
2199.88 |
上年结转 |
50608.21 |
结转下年 |
41048.32 |
收入总计 |
125002.14 |
支出总计 |
125002.14 |
表二: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 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38348.83 4912.72 33436.11 20125 港澳台侨事务 0.25 0.25 20503 职业教育 2427.29 1749.24 678.0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88.39 888.39 20808 抚恤 26.42 26.42 21005 医疗保障 131.98 131.98 22001 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33506.59 1942.41 31564.18 22002 海洋管理事务 1163.74 1163.7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74.28 174.28 22999 其他支出 29.89 29.89 ????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5002.14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5155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19919.9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厅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市场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331.82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广西机电工业学校校办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4.其他收入2585.14万元,为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本级和直属事业单位取得的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及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厅直属事业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
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50608.2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 (二)支出总计81753.9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0.25万元:主要用于农林场土地确权华侨事务方面的专项支出。
2.教育(类)3501.52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办学的各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14.81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单位年内病故职工家属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等支出。
4.医疗卫生(类)147.67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事务(类)18492.58万元:主要为土地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监管工作方面的专项支出,如广西第二次土地调查、金土工程信息化建设、广西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等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前期工作以及项目竣工后监管等专项支出。
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58075万元:主要为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如耕地开垦费安排的耕地开垦项目支出、按自治区政策规定回拨市县耕地开垦费支出、乡镇国土所能力建设支出、地质灾害实时监测和调查经费、中央、自治区下达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示范工程和奖励资金专项、自治区大规模地质矿产勘查专项、中央下达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等土地矿产管理专项以及海洋管理专项。
7.住房保障支出(类)592.22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8.其他支出29.89万元:主要用于农林场土地确权方面的支出。
9.结余分配2199.88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10.年末结转和结余41048.3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
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1 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1 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4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2.72万元,项目支出33436.11万元。
(一)20125港澳台侨事务0.2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农林场土地确权华侨事务方面专项支出。
(二)20503职业教育2427.2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办学各项支出。
(三)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88.3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 (四)20805抚恤26.4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发放的单位年内病故职工家属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等支出。
(五)21005医疗保障131.9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六)22001国土资源事务33506.5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如乡镇国土所能力建设支出、地质灾害实时监测和调查经费、中央、自治区下达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示范工程和奖励资金专项、自治区大规模地质矿产勘查专项、中央下达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等土地矿产管理专项支出。
(七)22002海洋管理事务1163.7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海洋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如海域动态监视系统等专项支出。
(八)22102住房改革支出174.2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九)22999其他支出29.89万元 :主要用于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农林场土地确权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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