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实施钟山县县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钟山县201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要求,结合钟山县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坚持总量适中、供需平衡、节约用地、统筹兼顾和重点保障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优先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积极稳妥地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保证城镇基础设施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2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4.9584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其中商服用地5.881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8.8906公顷;住宅用地7.9227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1.5227公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6.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9633公顷;特殊用地15.3公顷。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落实县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进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小城镇和新农村的协调发展。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能源和棚户区改造等建设,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工业集中区”集聚,进一步推进我县工业集中区的建设。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和交通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生态和循环经济产业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保持商品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工业项目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
2、大力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3、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原有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土地。
4、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土地行为。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项目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积极推行限定房价或地价,以挂牌或拍卖方式出让政策性住房用地。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措施,高效服务。在用地计划实施过程中,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满足更大项目特别是工业用地需求。
(二)强化职责,依法供地。发改、住建、国土、房改和经贸等部门应协同配合,主动服务,按部门职能分别做好土地供应前的项目审批、规划设计、供地方案编制等各项工作,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计划的实施。为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在住房用地供应前,住建部门应就拟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住宅建筑套数、套型建筑面积等套型结构比例条件等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发改部门就就拟出让地块开发强度出具意见,由住建部门确定为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的,房改部门要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保证供地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效执行。
(三)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县国土资源、住建、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做好全县用地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钟山县201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